規範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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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司

上市/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為順應國際發展趨勢,本會已於109年8月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要求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自112年起應參考永續會計準則(SASB)規定及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編製永續報告書,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爰配合修正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公司應以專章揭露氣候變遷對公司造成之風險與機會及採取之相關因應措施(所訂揭露項目係參考TCFD建議揭露事項所訂定);並新增水泥、塑膠、鋼鐵、油電燃氣業及半導體業等電子業應依產業別加強揭露相關永續指標(該等產業必要之揭露指標係參考SASB準則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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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考量環境議題之重要性及國際間日益關注氣候變遷之相關資訊,配合本會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於111年11月25日修正本準則,要求符合一定條件之公司應揭露氣候及溫室氣體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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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為協助上市上櫃公司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訂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除依循法令訂定相關規範外,並適時參考國內實務及國外趨勢修正,期上市櫃公司可依循本守則建置有效之公司治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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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為協助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訂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配合國際關注永續議題,原守則自110年12月7日修正名稱為「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引導企業重視及實踐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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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鑒於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12條規定,各國均應依其法律之基本原則採取措施,以防止企業貪腐,並確保企業實施有助於預防及發現貪腐之內控機制,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訂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以引導上市櫃公司建立誠信之企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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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鑒於上市(櫃)公司經營所面臨之風險日益複雜,為協助公司辨識未來可能之挑戰並適當因應,金管會業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發布「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協助公司逐步導入風險管理機制,以健全企業永續經營,公司可衡諸整體之規模、業務特性、風險性質與營運活動予以採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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