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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授信及永續績效連結授信

依金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資訊揭露面向之「建置及強化ESG相關資訊之整合查詢平台」及「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資料面向(Data)中第1項具體措施:『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協助建置企業 ESG 資料平台』之政策,爰此,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規劃由金融機構報送所承做之授信案件性質屬於「綠色授信」或「永續績效連結授信」者,作為金融機構間資訊交換利用。

相關定義說明

因國內對於綠色授信及永續績效連結授信尚未建立統一之定義,為利相關資料之報送具有一致性標準,聯徵中心參考貸款市場協會(LMA)、聯貸銀行團及貸款交易協會(LSTA)、亞太地區貸款市場協會(APLMA)所發布之相關指引(以下簡稱為LMA、LSTA、APLMA三協會),並參酌國內金融機構實務運作情形,研議訂定「綠色授信」及「永續績效連結授信」註記定義分別說明如下:

1.綠色授信:

採「資金用途」為認定標準,不以產業別判斷,凡資金用途用於「綠色支出」者皆屬之。適用類別包括:
(1)再生能源。(2)節能。(3)污染防治。(4)自然資源及土地利用之環境永續管理。(5)地/水域生物多樣性。(6)潔淨交通運輸。(7)永續水源及廢水處理。(8)氣候變遷調適。(9)具生態效率與循環經濟調適之產品/生產技術或製程。(10)綠能建築。(11)其他。

2.永續績效連結授信:

凡授信契約內容中有約定該企業須通過永續性評估,並依產業特性訂定須達成之指標或條件,以符合所約定之永續績效目標,待雙方所約定之條件達成後,金融機構則提供優惠措施(例如利率、擔保成數、手續費減免等)者。

統計金額(歷年來至最新)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統計金額(歷年來至最新)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時間綠色授信永續績效連結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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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對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放款概述、統計金額(歷年來至最新)

一、本會於108年11月8日及111年1月28日發布令釋開放保險業參與經外國令釋開放保險業得擔任聯合貸款案之參加行,辦理經外國中央政府、外國中央政府所設立信用保證機構或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公布之官方輸出信用保證機構提供保證或保險之放款業務,放款用於投資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之綠能科技產業、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等。

二、截至112年12月止,保險業參貸6家離岸風電風場之專案資金運用放款,參貸金額合計313.17億元,歷年投資情形如下:

時間參與額度(億元)

銀行辦理綠能相關優惠貸款

本國銀行配合我國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推展綠能或減碳等相關政策性優惠貸款辦理情形,其中產業包括新創重點產業之綠能科技產業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綠電及再生能源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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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對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放款

金管會獎勵本國銀行辦理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放款方案

配合行政院核定「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金管會於111年1月28日訂定「獎勵本國銀行辦理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放款方案」,鼓勵本國銀行在兼顧風險控管原則下,積極對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辦理授信。

放款對象:資訊及數位、資安卓越、臺灣精準健康、國防及戰略、綠電及再生能源、民生及戰備等六大產業。其中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包括從事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相關製造、電力及燃氣供應、營建工程、運輸及倉儲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等相關行業。

實施期間:111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結束,並分三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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